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

「台灣白海豚」滅。絕。倒。數?! - 風場開發即使違反「政策環評」還是得過嗎? [新聞稿]

由「能源局」開放的離岸風機第2728號及西島潛力場址區塊,雖違反「政策環評」結論,卻還是通過了「環評初審」,進入了今日(12/13)的「環評大會」。民間團體再次重申,「希望能夠政府能先做好海域敏感區塊(尤其是近岸)的完善調查再來討論是否要在此區域進行離岸風機的開發。」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陳秉亨 理事長表示,航道內的風力發電,不只是影響白海豚的生存,也影響台灣西部漁村漁民的生存,台灣漁業生態出現危機,如果沒有整體的永續漁業政策,航道內風力發電機興建的這幾年,對於西海岸的漁民影響很大。    

  陳秉亨提到,沃旭能源(Orsted)亞太區總經理柏森文也在媒體上指出,歐洲經過10年長期發展,才建立具一定基礎的離岸風力發電,穩定的供應鏈也應運而生,他認為,台灣至少應有5年的產業扶植期。但依照現行政策規劃,台灣連5年的時間都沒有。   因此,不論是從漁業、生態、甚至產業鏈的發展來說,不應該急就章、違反政策環評結論,推動航道內的離岸風力發電機。

[環評結束才開始進行海洋調查?]
  事實上,為了要避免離岸風機成為「白海豚殺手」,將會預計花費「三年」、「六億」的經費建構「海域公開資料庫」;然而按照目前時程,即便三年後確實完成「海域資料庫」,但風機早就已經開始建置,那麼不但白花了這筆資料庫的經費,對於白海豚的保育更是「為時已晚」請問這樣規劃的意義是甚麼?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孫瑋孜 研究員認為,三年六億的「科技部委託生態調查」以及「世曦顧問公司的海床底質調查」。今天這些「航道內」開發案就要進入「正式環評大會」了,若環評結論為「通過」或「有條件通過」,但三年後調查結果出來,若認為今天可能已通過環評的區塊「不適宜開發」,請問政府要怎麼處理?「能源局」的躁進與一意孤行為何要海洋生態來陪葬?

  另外,孫瑋孜也提到,雖然開發商都說採取「德國」「非常嚴格」之StUK4的噪音值160dB,但StUK4規範的並不僅止於此 比如說施工前的Baseline調查,StUK4的標準中須要「每月一次」、「不間斷地」調查「兩年」,而「能源局」根本是急就章;另外,StUK4標準也有著重在「施工期間」物種「離開棲地」的調查,而不止是啥在棲地範圍外低於160dB而以。

[未知的環境衝擊、切割的白海豚棲地]
  當初「政策環評」將結論訂為「優先開發遠岸風場」,目的就是要給位在「敏感區域」的潛力場址足夠的時間進行調查;但是今日環評大會如果真的讓第2728號以及西島潛力場址區塊通過,不但對於環境、動物保育的預警原則也無法落實,更是等於發給廠商「違反政策環評」的「許可」!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施月英 總幹事表示,100年「國光石化」開發召開「白海豚專家會議」,當時「周蓮香教授」就指出「填海造陸」會造成白海豚的「南北族群分隔」;若分割為「暫時性」的,15年族群將「減少」約6-50%。然而,目前全國大部分的「海上風機」偏偏就設在白海豚1//3族群數量「南北必經之路」!「打樁」造成的衝擊,將使大量的底棲性魚類,也就是白海豚的「主食」逃離;白海豚的食物消失,加上棲地「切割」效應,海上風機造成的滅絕速度,肯定是比「國光石化」開發案還要加速。
  施月英說,今天「環保署」也預期會讓這些「近岸」的所有開發案通通「順利過關」,問題是這海域的魚類打樁「影響」還沒有「規範值」,且台灣可能是目前世界上罕見「盲目開發」最大面積(超過一千架離岸風機)的國家,不但對「環境衝擊」完全沒有詳盡的「研究調查」,更不用說「減輕」配套措施是否真的可以達到效果。
  施月英提到,在丹麥Kriegers Flak風場「評估項目」還包括「動、植物生態」諸如「蝙蝠」、「棲息地」、「底棲生物」等;此外,還有對人們的影響包括「旅遊」、「航運」、「漁業」等;以及「基礎設施」的影響有「航道導航」、「雷達裝置」、「商業捕魚」等;還有其他包括「海岸地形變遷」、「風場變化」、「累加效應」等評估以上都是台灣「環境評估」所欠缺的項目。
  施月英強調,對於「水下噪音標準」訂在140dB是否能有效減少對「魚類」與「白海豚」的影響都只是按照國外的經驗假設,而這值可能是「嚴重低估」。我們不反對所有的「離岸風機開發」,但是堅決反對「航道內」(近岸)所有離岸風機,請政府將「近岸環境調查」全面完整調查完,再來討論是否開發!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教育推廣專員 李孝濂表示,因為環評第一次初審時,西島風場一開始離岸最近的打樁點,水下噪音已經嚴重侵入台灣白海豚棲息地,(當初開發單位還沒做,距離打樁點750公尺會少於160db 分貝的承諾,他們只知道距離棲地太近因而退縮);因將區塊已退縮至距離白海豚棲息範圍三公里,並承諾使用減噪措施後,距離打樁點750公尺噪音不會超過160dB

  李孝濂提到,根據目前現有研究,距離打樁點750公尺,水下噪音>160dB時,會造成海豚「暫時聽覺喪失」;而使用「暫時聽力喪失」來做為「極危」物種的保護「標準」,實在是不夠嚴謹,因為實際上已傷害到了海豚。再來,即便水下噪音降到160dB以下,還是會讓海豚族群發生「遮蔽效應(溝通困難)」、「覓食困難」、「長期慢性壓力(致免疫力下降)」甚至「離開棲地」的情況;但這些造成海豚的「行為改變」的因素,卻沒有被合理地評估。

  李孝濂表示這些「行為改變」很可能導致白海豚因為壓力、覓食困難,而不願留在這裡的棲地;這種形同「實質切斷白海豚棲地」的情況,如果發生,很有可能會使得台灣白海豚族群受到不可逆的生存衝擊。

[畫大餅的電網容量]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許馨庭 執行祕書說道,根據「台電公司」交給「經濟部」的風機開發調查報告,屆2025年時,也只能提供「彰化」地區4GW的「併網容量」建置,但依照「經濟部能源局」公告的申設現況,彰化外海的離岸風電申請案加起來,預估可發出9.4GW左右的電量;因此多出了5GW的風力,將面臨「發了電也可能沒電路能輸送」的窘況
   許馨庭認為,能源局這樣不僅給業者錯誤的期待(因為台電海上變電站及相關輸電設施之興建,趕不上外商的興建速度)。也不會使離岸風機的開發有夠好的質量,政策環評就是為了能夠慎選場址而設立的,如今各界都了解電量會超過電網所能提供的,風機數量就應該減少。這時明顯違背政策環評航道內的場址就應該是優先暫緩開發的區域,給該海域時間進行更紮實的海洋調查。
   許馨庭說,至於台灣西部沿岸的「漁業管制」,政府及廠商在環評初審時都瞭解流刺網需要時間使其退出,若在「漁業管制」還未穩定前就開放風機建設,漁業活動就會「向近岸推進」,使「誤捕」鯨豚的機率增加。
   許馨庭強調,若要使「離岸風機」擁有更好的開發品質,場址應該要先在敏感海域進行調查,並且落實環境保護的「預警原則」。這樣一來,方可免除為了「趕建風機」,使得海洋調查工作無法完整落實,並進一步避免對「海洋生態」及「漁業」造成傷害。

[老話一句:「綠能」、「漁業」、「保育」要三贏]
  近年來「台灣白海豚」受到了國際學者及保育團體的關注,也已經被IUCN列為極度瀕危物種,政府有「保育台灣白海豚」的義務。如果因為離岸風機開發造成白海豚的「滅絕」,那將會是「史上首起」再生能源讓物種「滅絕」的惡例。反之,如果政府可以投入完整的保育作為,創造「綠能」、「漁業」、「保育」三贏的局面,則可成為國際上倍受肯定的正面案例!敬請行政院、能源局以及即將進行的環評大會委員們謹慎思考。


發稿單位: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新聞聯絡人: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執行祕書 許馨庭 0930-813-999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總幹事  施月英 0911-761-839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研究專員 孫瑋孜 0987-675-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