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環境信託首例 內政部要求補件

環境信託首例 內政部要求補件
20100721
中央社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7210301&pType0=aALL&pTypeSel=0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1日電)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等環保團體申請「濁水溪口海埔地公益信託案」,內政部今天表示,除非環保團體向財政部取得可完成讓售的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全案無法進入實質審查程序。

環保團體擔心國光石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面積開發破壞濁水溪河口,導致中華白海豚絕種和濁水溪河口生態系瓦解,彰化縣環保聯盟等8個環保團體發起「全民認股,守護白海豚」活動,希望買下白海豚覓食棲地、廊道和水鳥覓食棲地。「濁水溪口海埔地公益信託」也成為全國首例環境信託提案。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下午召開審查會議,會後舉行記者會表示,會中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經濟部及彰化縣政府共同研商,會中沒有機關主動表達願成為本案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決議由內政部成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但後續審查仍將會同其他單位積極審查。

她說,信託法規定,申請人應先完成法人設立登記程序,才符合申請資格要件。

至於環保團體準備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申購濁水溪口2000公頃海埔地,林慈玲表示,國產局說,國有財產本來就是全民資產,管理處分應依法律及配合政策執行。本案的國有土地若以保育為主,「建議仍應維持國有管理維護」,且國有財產法及信託法沒明文規定可讓售國有土地給公益信託的受託人。

林慈玲說,內政部將請申請人研擬具體土地取得計畫,接洽國產局取得可完成讓售相關證明文件後送交內政部補件,再進行後續實質審查作業。

媒體詢問,除非環保團體向財政部取得相關證明文件,否則所有申請程序「到此為止」,無法進入實質審理程序?林慈玲表示,「對」,但內政部不設定補件時限,只要申請人取得相關證明文件,隨時可送交內政部補件,內政部也會積極協調雙方,看看如何取得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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