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1日 星期六

觀豚守則可參考

觀豚守則可參考
2009-03-20
http://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4/1/1/1074448/1.html
新浪網

【東方日報專訊】市民為求一睹巨鯨風采,出海方式可謂各師各法。但其實出海觀賞鯨豚基本上有一套國際公認的慣例;以觀鯨為例,觀鯨者應與鯨魚保持最少一百米距離,而且應將船隻速度減慢,以免嘈雜的摩打聲令鯨魚受驚。本港並無觀鯨的規例,但專家認為最少應遵守漁護署訂下的觀豚守則。

不可迎面前進

由於本港海域有中華白海豚出沒,漁護署訂有《觀豚守則》,規定如發現海豚,船速不能超過五海里及不能突然改變方向,應低速與海豚並行,船隻也不可向海豚迎面前進,只能以斜角靠近,而在發現海豚的五百米範圍內,同時只可有一艘觀豚船;船隻也不可追逐或穿越海豚游弋的路線,或分開海豚母子及群體,更不可趕海豚到船隻、魚網及岸邊淺水處。

○三年本港沙士期間,市民一窩蜂出海找白海豚,但不少觀豚團無守規則,肆意高速追逐海豚,造成生態大滋擾,當年漁護署便將守則中船速限制由十海里收緊至五海里。

不少國家對觀鯨活動訂立嚴謹的規定,日本有觀鯨組織訂下沖繩島觀鯨守則,例如不准太接近鯨魚,船隻接近鯨三百米處時要減速,不能追趕或阻礙鯨魚前行方向,亦禁止在水中觀鯨。澳洲新南威爾斯政府亦規定,船隻在觀鯨時,應與成年鯨保持最少一百米及幼鯨保持最少三百米距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